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批“跨省通办”事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35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批“跨省通办”事项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好在年底前实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3个事项“跨省通办”工作要求,省局决定启用“全国特种设备行政审批系统”开展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为做好系统切换前后相关工作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用时间
自2021年1月1日起,省局负责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行政许可事项,正式应用“全国特种设备行政审批系统’开展行政许可工作。
二、账号和登录地址
(一)账号分配。省局2020年12月29日前完成账号分配工作,并发送至各州市市场监管局。为保障数据填报安全,请及时登录使用,修改密码。
(二)登录地址
各级行政许可机关登录地址:
http://sesa.cnse.e-cqs.cn/cnse-platform/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行政许可申请地址:
http://xksb.cnse.e-cqs.cn/adm-lic-psp/home/entPermit?province=530000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地址:
http://xksb.cnse.e-cqs.cn/adm-lic-psp/home/orgPermit?province=530000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无损检测)考核申请地址:
http://xksb.cnse.e-cqs.cn/adm-lic-psp/home/perPermit?province=530000
三、其他事项
(一)账户密码安全。各使用单位应妥善管理各自的账户和密码,建议使用高强度复杂密码,且定期对密码进行更换;使用完毕离开时,应及时退出系统,防止非法访问。
(二)新旧系统衔接。应用“全国特种设备行政审批系统”后,请信息中心配合完成下列事项:及时更换省局办事大厅页面链接,为旧行政许可系统原有数据导入提供技术支持,做好“全国特种设备行政审批系统”相关技术支撑。
(三)新系统培训。省局将根据前期网络培训情况,结合各地使用情况,酌情考虑现场集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