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 73 号令)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 74 号令)(以下简称“两个规定”)已于 2023年 4 月 4 日公布,自 5 月 5 日起正式实施。
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3〕33号)要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在7月底前配齐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建立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将管理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并按要求对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组织开展相应培训。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联合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拟于近期在云南省昆明市举办“两个规定”宣贯塈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活动。
《云南省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云市监办发[2023]**号)正式发布后,我协会即组织宣贯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培训对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总监)及专职安全员。
二、宣贯培训内容
邀请省局特设处相关领导及行业相关专家,重点介绍两个规定、市监特设发〔2023〕33号以及《云南省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总体思路、实施要点、注意事项、以及可能面临的问题与解决建议等。
三、报名方式
本次培训自愿报名参加。请欲参加此次培训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工作岗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四、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姚 丽:19387168073
张俊芳:19308718310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
2023年6月9日